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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8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 | 作者:蒙特卡罗474活动大厅 | 发布时间: 493天前 | 679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蒙特卡罗474活动大厅(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2022年8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蒙特卡罗474活动大厅2020年、2021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11-00083号),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1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3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57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大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案款。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1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蔡瑜。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桂林旅游、桂东电力、保隆科技、盘江股份等上市公司。在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吉威空间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敏。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承办过中储股份、盘江股份等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洪,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负责多个证券业务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和新三板挂牌企业等,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本次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收费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8万元人民币,本期审计费用合计为1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20万元人民币。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诚信及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经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需要,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及审计工作需要,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我们同意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1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20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大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蒙特卡罗474活动大厅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五日